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24—28日,各单位在已设岗位数额内启动补岗聘用工作。
1.各单位要以《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的通知》(包医党发[2021]46 号)确定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数量为依据,摸清本单位已使用岗位情况及空岗情况。
2.符合补岗聘用范围的教职工,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医党发[2021]47 号)及本单位《聘用实施细则》(即本单位上一轮岗位聘用时上报审批的细则)对应的岗位聘用条件,提出个人补岗聘用申请,并将《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个人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单位。
(二)2022年6月28日-7月1日,各单位完成审核推荐。
1.凡申请聘用教授四级岗位的教师,如有代表性论文成果,则须提交人事处,统一由同行专家评议。
故符合本项条件的四级岗教授,需以部门为单位,向人事处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成果或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其中SCI等重要期刊收录的论文成果需同时提交检索报告。本部门代表性论文成果统一填写在《代表性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内,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7月1日中午前交至人事处411办公室。代表作审核结果反馈后,各单位方可综合确定推荐结果。
2.各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补岗聘用的拟定结果填写到《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2022年7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考核材料留存所在单位备查。
3.各单位报送以上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拟聘人员职称证原件及继续教育审验卡(符合免学条件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等免学依据)。
(三)2022年7月11日—14日,学校审定。各单位审核确定的拟聘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2022年7月15日—21日,公示。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2022年7月22日—30日,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二、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开展补岗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
(二)各单位在择优聘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八级及以下同层级内岗位可以统筹使用。五、六、七级岗原则上按《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设置数聘用。
(三)一线教师及实验人员聘用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兼职授课教师聘用由所授主要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考核。非一线实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
(四)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联 系 人:云玉丹、石玮 人事处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
1.《包头医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补岗聘用工作方案》
2.《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个人申请表》
3.《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人员花名册》
4.《代表性成果统计表》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