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人事管理系统  最新动态  政策法规  机构设置  服务指南  人才招聘  职称评审  各类下载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教职工2024...
关于上报科级教学机构设置方案...
包头医学院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
包头医学院关于2023年度经济系...
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杰出人才...
关于包头医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
关于包头医学院2023年招聘 科研...
包头医学院关于招聘2023年度科...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关于包头医学院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补岗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2-06-24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以及自治区关于做好职称评聘结合工作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补岗聘用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审议通过《包头医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补岗聘用工作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在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框架内,严格遵照《方案》开展补岗聘用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24—28日,各单位已设岗位数额内启动补岗聘用工作

    1.各单位要以《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的通知(包医党发[2021]46 号)确定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数量为依据,摸清本单位已使用岗位情况及空岗情况。

    2.符合补岗聘用范围的教职工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医党发[2021]47 号)本单位聘用实施细则》(即本单位上一轮岗位聘用时上报审批的细则对应的岗位聘用条件提出个人补岗聘用申请,并将《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个人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单位。

    (二)20226月28-7月1日,各单位完成审核推荐。

    1.凡申请聘用教授四级岗位的教师,如有代表性论文成果,则须提交人事处,统一由同行专家评议。

    故符合本项条件的四级岗教授,需以部门为单位,向人事处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成果或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其中SCI等重要期刊收录的论文成果需同时提交检索报告。本部门代表性论文成果统一填写在《代表性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内,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7月1日中午前交至人事处411办公室。代表作审核结果反馈后,各单位方可综合确定推荐结果。

    2.各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补岗聘用的拟定结果填写到《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202278日前报送人事处考核材料留存所在单位备查。

    3.各单位报送以上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拟聘人员职称证原件及继续教育审验卡(符合免学条件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等免学依据)。

     

     

     

    (三)2022年7月11日—14日,学校审定。各单位审核确定拟聘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2022年7月15日—21日,公示。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2年7月22日—30日,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开展补岗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

    (二)各单位在择优聘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八级及以下同层级内岗位可以统筹使用。五、六、七级岗原则上按《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设置数聘用

    三)一线教师及实验人员聘用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兼职授课教师聘用由所授主要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考核。非一线实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

    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未尽事宜按照《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人:云玉丹、石玮   人事处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7727

     

     

    件:

    1.《包头医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补岗聘用工作方案》

    2.《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个人申请表》

    3.《包头医学院2022年补岗聘用人员花名册》

    4.《代表性成果统计表》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226 月24

 

上一条: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教职工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医学院编制外人员面试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