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周自查月报告零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自2022 年起我校开始实施安全隐患周自查、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积极响应,针对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自查,每月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汇总上报的自查数据成为了年终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分数的一项重要依据。
现为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自查流程,我校对原有的一表通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系统更加高效便捷,故自2025年6月起,各单位各部门通过企业微信内的一表通系统填报安全隐患自查内容。填报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包头医学院安全隐患自查网上报送流程。
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与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