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在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校领导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和院系部负责人组成。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8个应急工作组。
主 任:王万义 和彦苓
副主任:郭春林 额尔登 张振华 崔成立 周立社
成 员:高志祥 陈朝阳 李 文 任忠和 张向今 张晓利
张艾华 程向晖 李孟忆 王吉顺 王 忠 王亚娟
吴 刚 史 平 苏 燕 王素华 穆 贤 刘永华
霍建新 赵志英 刘全礼 马晓玲 刘秀芬 李向东
马江涛 白金牛 刘铮然 高云山 孙 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高志祥(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孟忆(兼)
⑴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李孟忆
副组长:王 忠 王宇飞 白国胜
成员由后勤处、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学生组成。
⑵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李孟忆
副组长:白国胜
成员由校医院全体人员组成。
⑶交通保障组
组长:李孟忆
副组长:陈永利 白国胜
成员由后勤处车辆管理中心全体人员组成。
⑷物资调配组
组长:张向今
副组长:张艾华 白国胜
成员由工会、后勤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⑸安全维稳组
组长:王吉顺
副组长:董永和
成员由保卫处全体人员组成。
⑹地震灾害调查评估组
组长:李孟忆
副组长:王宇飞
成员由后勤处全体人员组成。
⑺善后处置组
组 长:高志祥
副组长:张艾华 张晓利 张向今 王 忠 李孟忆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⑻信息新闻组
组长:李 文
副组长:王 忠 王亚娟
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人员组成。
2、机构职责
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包头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部署、组织、指导我校开展抗震救灾、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应急防范
市政府按照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加强震情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预报学校进入临震应急期,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根据预报、震情发展和各种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开辟新的避难场所,做好师生紧急疏散的准备;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落实情况;作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准备,保持学校稳定。
2、避震疏散
已经发布地震预报,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组织师生安全避震疏散。
三、应急响应
(一)地震应急响应分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 I 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启动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学校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
(三)分级响应
1、Ⅰ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包头医学院的抗震救灾工作。由学校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校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2、Ⅱ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由学院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3、Ⅲ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由学校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明确抗震救灾工作方案,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学校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负责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迅速了解灾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指导包头医学院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及时统一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对灾区抗震救灾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责令学校各单位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转移、安置受震情影响的师生员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对于造成学校严重伤亡的地震灾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抢救人员生命,疏导、安抚师生心理,稳定师生情绪。
(5)对于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地震灾害,应视情采取停课、停学等措施,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配资源,通过开设网络课堂或搭建临时校舍、异地复学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教学教育秩序,保障其延续性。
(6)统计和评估地震灾害中学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并指导制订灾后重建方案。
(7)根据市政府指示或发函形式,商请有关部门落实对学校抗震救灾的支持。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抗震救灾捐赠款物。
(8)配合包头市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和抗震救灾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
4、Ⅳ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包头医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视抗震救灾工作的需求,对学校抗震救灾进行指导。
5、应急期结束
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正常教学秩序基本恢复,且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时,应急期结束。
四、后期处置
学校继续做好灾情监控工作。根据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等情况,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五、灾害评估及恢复重建
地震发生后,学校应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准确报送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及时提出请求。
2、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修复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
六、应急保障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应急演练
学校要结合当地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师生员工,对地震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地震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3、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4、经费保障
学校应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对在地震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2、责任追究
发生地震灾害后,对谎报、瞒报灾情,或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或者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1)学校及所属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地震预案。
(2)本预案由包头医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包头医学院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