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班主任:
如果您班的学生在入学时上交的户籍迁移证还有没送来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的,请尽快持学生的户籍迁移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的原件来保卫处办理,截止到12月11日前未来办理的,由此给学生带来的不便请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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