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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户籍迁移证的通知

2016年12月12日 05:13  点击:[]

关于办理学生户籍迁移证的通知

各院系部:

如果您院系的学生在入学时上交的户籍迁移证还有没送来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的,请通知各班班主任尽快持学生的户籍迁移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的原件来保卫处办理,截止到12月17日前未来办理的,由此给学生带来的不便请自行负责。

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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