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级新生入学时:
1、内蒙古自治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如所在地派出所不给出具户籍证明,请携带原籍的户口首页、本人户口页这两页的复印件前来报到。
2、其他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自愿选择其一即可)。
3、户籍证明需注明抬头的,请注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入学后统一将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后交至保卫处办理户籍相关事宜。
上一条:关于办理学生入学户籍迁移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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