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17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已启动,请校本部各党总支于5月12日前将本部门拟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党员上报材料
入党申请书;2.团员推优表;3.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4.党校结业证书;5.近一年至少4份思想汇报;6.自传;7.函调证明信;8.群众考核意见;9.综合政审材料;10.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包括班级排名和班级总人数)。
二、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请以上述所列顺序排列,每人一份装入档案袋,封面标注学生姓名及所在院系。
2.做好发展党员监督作用,各党总支之间进行交叉考核,相互交叉考核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将交叉考核谈话记录和意见汇总随发展党员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3.各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材料报送后各党总支即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现场照片资料与公示报告(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4. 报送材料时同时提交《包头医学院2017年上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校园网主页下载),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杨艳芳OA。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