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以及中共包头市组织部《关于党费和发展党员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包组办字[2018]17号)要求,请校本部各党总支严格预审材料,于10月23日前将本部门拟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一)拟发展党员上报材料及要求
1.自传;2.函调证明信;3.群众考核意见;4.综合政审材料;
(二)相关要求
1.拟发展党员的数量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要求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同时考虑少数民族构成。
2.所有材料请以上述所列顺序排列,按照名单顺序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标注党总支名称。
3.做好发展党员监督工作,各党总支之间进行交叉考核,相互交叉考核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将交叉考核谈话记录和意见汇总随发展党员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4.各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各党总支即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现场照片资料与公示报告(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5.报送材料时同时提交《包头医学院2018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杨艳芳OA。
二、预备党员转正
各党总支(基层党委)严格审核拟转正名单,确保符合转正要求的预备党员应转尽转。
(一)拟转正党员上报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书;2.近一年至少4份思想汇报;3.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4.预备期无违纪证明。
(二)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请以上述所列顺序排列,合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标注所在院系。
2.报送材料时一并报加盖党总支公章的《2018年下半年拟转正党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杨艳芳OA。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