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要求,请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将本部门拟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于11月19日下午五点前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机关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党委、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第二附属医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1.拟发展党员的数量严格按照下发名额确定,要求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同时考虑少数民族构成。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审核拟发展党员名单,确保拟发展党员全部按要求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2.做好发展党员监督工作,机关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党委、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临床医学部党工委自行组织交叉考核,其他基层党组织相互交叉考核分配表见附件,交叉考核结束后将意见汇总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3.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即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现场照片资料与公示报告(加盖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4.报送上述材料时同时提交《包头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马涛OA。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审核拟转正名单,确保符合转正要求的预备党员应转尽转。
(一)拟转正党员报送材料
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
3.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4.预备期无违纪证明。
(二)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请以上述所列顺序排列,合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标注所在院系。
2.报送材料时一并报加盖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的《2021年下半年拟转正党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马涛OA。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务必于11月19日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312室。
附件:
1.包头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
2.包头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名额分配表
3.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间交叉考核分配表
4.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交叉考核谈话提纲
5.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交叉考核谈话意见汇总表
6.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间交叉考核谈话记录单
7.2021年下半年拟转正党员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