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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14日 09:49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常态化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包头医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包医院发[2020]13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

二、考核时间

2022年3月31日前

三、考核程序

(一)确定参加测评人员范围

校本部为各单位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教职工;附属医院为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科室主任、高级职称职工代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本周内将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及参加测评人数以便函形式(电子版)于3月21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撰写述职报告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处级干部撰写上报述职报告,3月21日前与民主测评二维码一并发至参加测评人员;同时将述职报告电子版汇总整理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撰写述职报告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引用的数据和提供的情况必须经过核实,确保真实可靠。报告措辞要简明扼要,以叙述工作实际和工作思路为主,字数不限。

(三)开展民主测评

测评二维码将由校党委组织部单独至各基层各党组织负责人OA中。收到测评二维码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参加测评人员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扫描二维码后,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测评界面,拖动分数条进行打分。测评结束后,点击提交便可,分数将在后台自动生成汇总。

四、有关要求

测评工作要于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导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单位参加测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评尽评。测评结束后,将对测评参与率低于90%的单位重新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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