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述职评议考核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包头市委和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突出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体现实效性和创新性,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三条 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方案由校党委组织部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由所属基层党(工)委、党总支根据年度述职具体要求制定,报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条 述职评议工作开始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根据方案要求,深入教学、科研、管理和医疗服务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召开述职评议会前,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梳理,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第五条 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对照当年述职评议考核具体内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党建,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每部分内容严格按照各占述职报告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把握,要坚持用数据和事例说话,务求实际成效。
第三章 程序步骤
第六条 述职评议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每位述职人员述职发言结束后,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书记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逐一进行点评。点评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指出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与会代表可现场提问,述职人员应如实问答。
第七条 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由党(工)委或党总支书记主持并点评。议程主要包括党支部书记述职、领导点评、会议测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督导组人员在所有党支部书记述职结束后,对述职情况进行综合点评。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第八条 述职评议点评结束后,参加会议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会议测评。
第九条 测评结束后,由主持会议的党组织书记作总结讲话,对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第十条 会议结束后,可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公布,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四章 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 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会参加人员包括:校领导;党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相关人员;各单位教职工代表(可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党代会代表、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中产生)。
第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包头医学院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督导组人员,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重点科室负责人、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及群众代表,具体人数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教职工人数少于30人的党组织,全体参会。
第五章 评定考核
第十三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权重。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不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综合评价意见将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等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比例不超过30%;现场测评“一般”“差”票超过10%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党组织书记被问责追责的,综合评价等次确定为“差”。
第十四条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将归入本人档案,学校将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内党办发〔2015〕27号)进行问责。
第六章 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 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落实,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校党委将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第十六条 认真总结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点评材料、党委和党总支书记总结讲话、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健全抓落实的制度机制,把功夫下在平时,工作落实在日常。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抓党建的新进展新成效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