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17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已启动,请校本部各党总支于9月25日前将本部门拟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党员上报材料
1.入党申请书;2.团员推优表;3.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4.党校结业证书;5.近一年至少4份思想汇报;6.自传;7.函调证明信;8.群众考核意见;9.综合政审材料;10.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包括班级排名和班级总人数)。
二、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请以上述所列顺序排列,每人一份装入档案袋,封面标注学生姓名及所在院系,成绩考核2016年全年综合测评成绩。
2.做好发展党员监督作用,各党总支之间进行交叉考核,相互交叉考核分配表(附件1),要求将交叉考核谈话记录单和意见汇总表(附件2、3)随发展党员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3.各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材料报送后各党总支即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现场照片资料与公示报告(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4. 报送材料时同时提交《包头医学院2017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表格同时发至组织部杨艳芳OA。
附件:
1.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各党总支间交叉考核分配表
2.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各党总支间交叉考核谈话记录单
3.包头医学院发展党员交叉考核谈话意见汇总表
4.包头医学院2017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