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确保所有毕业生党员及时准确地转递组织关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包头医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试行)》(包医党组字[2017]10号)第五条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离校教育,要求每名毕业生党员认真阅读《包头医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告知单》(附件1),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知晓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程序,切实防止产生“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1.归档对象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
2.需归档的材料原则上必须装入毕业生的学籍档案中。对归档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建立归档台账(附件2),严防漏装、错装或丢失档案材料。
党员归档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两份以上的,选取最早和最晚的归档)、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综合政审材料、群众考核意见、函调材料、自传、党校结业证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含延长期预备党员考察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录册。
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人归档材料包括已经形成的所有与入党有关的材料。
党员档案材料原则上随学籍档案寄送。如因就业、升学、入伍、出国等特殊原因需要手提党员档案,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经所在院系党总支(党委)审批备案后方可提档。
三、明确目标,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
1.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动,外出地点或学习、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2.学习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到相应单位的党组织。服务西部、三支一扶和考取村官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至服务单位党组织。
3.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无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或具有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本人组织关系转递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如果本人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也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递到本人现居住地党组织。
5.离校时为预备党员的,为便于预备期满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原则上应将学籍档案、党员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同一目的地。
6.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本校专升本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在原就读院系学习、工作的党员,不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递。
7.6月30日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党员,按规定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四、熟悉流程,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开展
1.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递前务必与工作单位联系,了解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或党组织是否健全。必要时与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联系,明确受理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详细名称。
2.各党总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包头医学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4),仔细核准毕业生党员的去向,做好相关内容的登记把关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去向不清楚的同学,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发放工作,维护好《包头医学院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包头医学院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包医党组字[2016]10号文件附件),切实防止遗漏现象发生,同时防止非党员毕业生混入。
4.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包头医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相关内容,在纸质版上签名确认,支部书记和总支(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电子版和打印版交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5.6月20日前逐级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做好领取登记工作,介绍信领取后不得涂改和损毁。
6.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回收工作,回执联粘贴在介绍信存根下方。及时联系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确保回执率100%,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附件:1.《包头医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告知单》
2.《包头医学院党员档案归档台账》
3.《毕业生手提党员档案申请书(模版)》
4.《包头医学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
包头医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告知单
一、党员组织关系相关知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也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应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接受该基层组织的教育管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相关规定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动,外出地点或学习、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3.学习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相应单位的党组织。服务西部、三支一扶和考取村官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党组织。
4.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无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或具有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本人组织关系转递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如果本人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也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递到本人现居住地党组织。
6.离校时为预备党员的,为便于预备期满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原则上应将学籍档案、党员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同一目的地。
7.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本校专升本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在原就读院系学习、工作的党员,不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递。
8.6月30日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党员,按规定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9.在组织关系介绍标注的有效期内完成转递工作。组织关系转递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所在院系党总支(党委),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按“口袋党员”相关规定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包头医学院党员档案归档台账
单位: 党总支 党员姓名:
毕业时间: 归档人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 量 |
1 |
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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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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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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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政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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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群众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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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函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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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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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党校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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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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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转正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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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备党员考察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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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发展党员全程记录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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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包头医学院毕业生手提党员档案申请书(模版)
党总支(党委):
本人***,系包头医学院***学院**班2017届毕业生,身份证号:***********,因*****原因,需手提党员档案。对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党支部书记签字:
党总支(党委)书记签字:
注:该申请书由毕业生所在党总支(党委)妥善保管,长期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