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向金海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中开展向金海同志学习的活动。
金海同志是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教师、蒙古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生导师,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82年1月毕业留校工作至今,金海同志一直从事内蒙古近现代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成为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1999年金海同志患上了颌窦腺癌,患病后至今先后做了7次手术,几乎平均每年做一次手术,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他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与病魔抗争,为事业拼搏;2002年获得博士学位,晋升为研究员。2007年,金海同志在右眼眼球被摘除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亲自修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修订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从1988年至今,金海同志参加了国家和自治区的科研项目10项,出版个人专著2部、合著12部,发表论文35篇,多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面的表彰奖励。
《通知》指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崇高精神,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顽强斗志,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珍爱生命、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是金海同志精神的集中写照。《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向金海同志学习。为弘扬金海同志的崇高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的内蒙古而奋斗。
一.要学习先进事迹,把握精神实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近期内都要做出学习计划安排,通过组织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集中学习金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并且组织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全面准确把握金海同志的精神,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要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学习活动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实际,把学习金海同志先进事迹同树立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促进本地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丰富学习载体,广泛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各种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
三.要深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继续加大对金海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挖掘、大力宣传金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另一方面要宣传好各地各部门开展向金海同志学习活动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金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四.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活动内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