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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06月03日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总支、基层党委:
根据我校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及各总支发展党员年度计划, 6月份将有一批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被吸收到党组织里来。各总支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字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做细做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做好近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明确发展学生党员的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支部大会讨论后,上报党总支审查。
2、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查发展对象所有入党材料,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党总支审查意见。
3、报校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核后,予以公示,之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4、党支部应指导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5、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学生发展对象由党总支负责审批。在审批前,党总支要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将具体谈话情况和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作为党总支讨论审批的重要依据。
6、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如实填写《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记实表》、《上级党组织审议审批情况记实表》。
7、党委组织部核准后,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盖校党委授权印章。
二、明确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培养考察,符合转正条件的,支部大会通过后,上报党总支审查。
2、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 表决通过后,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如实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记实表》、《上级党组织审议审批转正情况记实表》。
3、党委组织部核准后,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盖党委授权印章。
三、明确发展党员的职责要求
1、党总支、基层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考察,综合衡量,正确把握入党条件,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党支部进行整改,及时准确填写《包头市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册》。
2、党总支书记、基层党委书记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负责具体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质量关。
四、党总支、基层党委初审入党材料要求
(一)各项材料要求齐全:
1.发展对象材料有:入党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政审函(外)调材料、征求群众意见原始材料,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2.接收预备党员材料有:发展对象材料;政审结论、个人自传、考察报告、成绩证明(班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有:发展对象材料;接收预备党员材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
(二)、逻辑关系要求正确
1.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第一次申请时间”要求一致,思想汇报时间与表中时间要求一致。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奖惩情况”是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奖惩情况。
3.不能出现培养联系人都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作为入党培养联系人情况。
4.时间顺序是按发展工作的程序:入党申请→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表(个人、团组织、党支部)→培养考察(至预审核前每半年一次,且培养考察已在一年以上)→政审外调→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送党校培训并结业→政审综合结论→党总支初审→校组织部预审。
(三)、符合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条件
1.接收入党时要求已年满十八周岁。
2.已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
3.函调要盖党组织章,而非行政章。
4.学生的学业成绩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四)、材料整理要求严肃、认真、细致,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表格项目不能漏填,所填内容要求完整、准确。
2.各表所填写有关评价、意见、鉴定的内容要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3.有关表决情况要清楚、规范。
4.书面思想汇报要按时交,不能突击,内容要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填表时应按实际汇报时间填写,对拖延、缺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情况严重的要延长考察期。
5.材料必须用钢笔写,禁用计算机打印。
6.字迹要清楚、工整,无乱涂乱改;个别少数涂改处要由本人或负责人盖章。
7.表格中各签名盖章处要按要求签名盖章。
(五)、会议记录要求完整
1.会议记录要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党员人数及出席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其他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情况,会议时间、表决形式及结果与填表情况要一致。
2.要有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的记录。
3.党支部要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纳新会议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记录,这些记录都要体现是逐一进行讨论和表决的。
4.党支部(党小组)要有安排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记录,要有半年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的会议记录, 要有预备党员每季度鉴定、思想汇报会的记录。
五、 关于上报党员发展材料其它要求
请各党总支务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拟发展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经过初审核后报校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核,同时准备好近期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备党员有关材料,报送时一并报花名册表各一份(书面盖党总支章,电子版制成Excel表格形式发组织部任忠和、张东升OA中)。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供稿单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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