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03日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准确地接转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宣传和讲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务必让每个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知识。

2、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也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3、《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应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接受该基层组织的教育管理。

二、高度关注,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工作

1、归档对象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

2、需归档的材料必须装入毕业生的学生档案中,严禁档案装错或丢失。

一是党员归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两份以上的,选取最早和最晚的归档)、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材料、自传、党校结业登记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含延长期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人归档材料包括已经形成的所有材料。

三毕业生入党材料材料随学籍档案寄送。如毕业生因就业、升学、入伍、出国等特殊原因需要手提本人入党材料,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党总支备案审批后方可手提。

三、明确目标,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动,外出地点或学习、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2、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且党组织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3、服务西部、三支一扶和考取村官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将本人入党材料随同学籍档案转移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或具有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或教育部门党组织。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旗、县以上人才中心,或者将本人组织关系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村党支部;如果本人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也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现居住地居委会、社区党支部;区外未就业毕业生回原籍的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当年发布的派遣办法规定的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6、离校时为预备党员的,为今后便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将学籍档案、党组织关系和本人入党材料转往同一地址。

7、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本校专科升本科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院系学习、工作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8630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党员,按规定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9、各院系党总支指派专人负责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四、熟悉流程,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开展

1、要求毕业生党员务必与工作单位联系,了解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或党组织是否健全。一定要与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联系,确定是否接收党员组织关系,问明有权限受理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内容一律以毕业生党员本人填写的去向和有权限受理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为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的去向,做好有权限受理组织关系党组织的把关工作。有的垂直管理系统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属地方管理,填写单位一定要具体到二级单位。对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清楚的同学,耐心地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

3、不能遗漏一位毕业生党员,同时绝对不能让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或不是党员的毕业生混列到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中。

4、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用Excel格式输入电脑,仔细校对,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打印出的登记表上有关本人的每项内容,不得由其他同学代核,无误后签名确认,支部书记和总支书记签字,盖好公章,汇总后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交到校组织部。务请按照流程办理,如果导致介绍信开错,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负。

5、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各院系部一定要选派责任心强、书写规范的同志集中统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25前必须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转往包头市外的毕业生党员须换开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由校组织部统一办理。

6、各支部必须于71之前,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要求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每项内容,并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核和代领,如果发现错误需要更换,离校前持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离校后不予更换,不得涂改和撕毁介绍信。

7、嘱咐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醒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若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限将不予补办。超过六个月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学校组织部不再为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8、督促毕业生党员交待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或党员本人邮寄或传真回执联至校党委组织部,确保回执率达100%,回执联粘贴在介绍信存根下方。

9、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是三个月,请各院系部党总支、党支部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间内转完组织关系。

(供稿单位:未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
关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第二...
关于做好包头市教育系统党工委...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党...
关于在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
关于推荐优秀处级干部人选的通知
关于陶小岑等同志挂职、兼职团...
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副处级干...
  学习交流 更多>>
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
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
机关党委组织教职工观看高校党...
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
民族政策宣传月 | 草原上的额吉
习近平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
  文件下载 更多>>
包医党组字〔2022〕21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19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05号 关于...
关于做好包头市教育系统党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党员政治审...
包医党组字[2022] 15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 14号 附件
考察工作用材料
包医党组字〔2022〕11号关于申...
包医党组字〔2022〕08号 关于建...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