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组织程序,经考核审查,刘巧玲等88名同志符合预备党员转正条件,拟接收为中共正式党员,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15年1月7日至1月12日
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楼309、311房间。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2)7167713、716771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