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组织程序,经考核审查,解彩霞等101名同志符合预备党员转正条件,拟接收为中共正式党员,现进行公示。
一、拟转正党员名单
1.研究生学院(7人)
解彩霞 韩慧慧 薛文潮 尹学红 张颖 王孟杰
吴月环
2.临床学院(29人)
郄文洁 丁明静 张白嘠力 付海英 胡悦 道日娜
付鑫 李敏 安晓丽 贾利烨 曾令辉 舒立佳 孙亚茹
王鸿鹏 邵东旭 卜梦昕 张立泽 于文静 张 晶
杨青 李丹梦 于琦 张丁予 梁晓雪 刘谦 燕南 齐凯欣 纪昕欣 刘鹏飞
3.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6人)
李美玲 刘骄阳 陈那日苏 阿萨娜 关胡古吉力吐
王浩然
4.公共卫生学院(6人)
黄倩 包文越 许鹏飞 王瑞峰 贾慧敏 刘洋
5.护理学院(8人)
苏婉莹 王乐 魏酉晨 王婷 张文丽 王莎 杨娜娜
冯秀云
6.医学技术学院(14人)
郭婷婷 王蓉 高颖 韩聃 韩羽 柴烁 朱琳岩
赵蒙桐 李乃瑜 陈玉琳 张敏洁 白萱 孙白瑾涛
张梦娜
7.口腔学院(7人)
张美霞 朱亚超 张竹花 杨俊松 李丹阳 李青燕
汪伟佳
8.麻醉学院(4人)
李亚楠 李文鹏 时艳明 乔 颖
9.药学院(8人)
黄郭凌 蒋丽 薛根龙 李芳 杨海芬 金志钟
冯梦宇 陈静
10.人文社科学院(5人)
王学芹 李爽 曲立鹏 武倩 杨智慧
11.外语系(6人)
刘雪婷 郭亚航 霍红敏 胡彩娟 孟文嫒 韩海杰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1人,教师)
高琦
二、公示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楼309房间。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2)716771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