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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挂职服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6日 11:01  点击:[]

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包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挂职服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包头市部分旗县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拟从附属医院选派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从已入选“鹿城英才”中选派),以挂职的形式到旗县区开展服务工作。

二、挂职服务时间

挂职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预计从2022年4月开始,具体时间自正式派出日算起。

三、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工作任务及要求详见《2022年专家服务基层挂职服务项目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最终选派人数及服务岗位,由包头市委人才办根据人选推荐情况及实际需求统筹确定。

四、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从已入选“鹿城英才”中选派),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优先。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满足目标岗位的相关要求,能胜任目标岗位的工作任务。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选以自荐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挂职服务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表》中目标岗位一栏须按《岗位需求表》中的挂职单位和岗位名称样式完整填写,每人只能填写1个岗位。

2.组织推荐。附属医院将《推荐表》审核汇总后,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4月8日前与《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挂职服务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至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谢靖;联系电话:7167713。

六、其他说明

1.派出人员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组织关系转入旗县区相关接收单位,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派出人员在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福利等方面与派出单位同级别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在评选“鹿城英才”工程中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2.派出人员在挂职服务期间由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费用等由接收单位承担。

3.派出人员挂职期间的激励保障、管理监督等事宜按照《包头市干部挂职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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