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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将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上班。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各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教务处等相关教学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教学等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供稿单位: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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