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工会基层分会工作
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六有”工会,推进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建立对基层工会的激励约束、综合考评机制,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调动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会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为学校的教学中心工作服务,为学校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作贡献。
二、考核办法:
1、根据基层分会履行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对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逐项量化打分,按综合得分排序。
3、根据各基层分会年度综合得分评定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按综合得分评定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合格(65分以上)、不合格(65分以下)。
4、在基层分会自查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年终召开考评会,各基层分会主席在校工会委员会上述职,并提供考评待查原始材料和数据,制作PPT汇报课件,由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参与打分,取平均分进行综合全面评定,聘请有关部门参与评定和监督。
三、表彰奖励:
对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基层分会,授予“优秀基层工会”荣誉,给予获得荣誉的分会补助适当活动经费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