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生工作>>正文

 

护理学院“三支一扶”政策解读

2020-05-12 15:12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政策解读

 

 

 

1、定义解读

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2、目的

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2019年3月19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了解到,2019年全国将招募2.7万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和扶贫等服务。

3、从事工作

乡镇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

4、适合对象

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5、工作年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6、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

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7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相关政策

(1)补贴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将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攻坚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

(2)保险

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期满政策(2019年)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一)享受国家公务员考录相关优惠政策,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定向考录。

(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人事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管理,省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

(1)户档管理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考核管理

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单位负责平时考核。其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规定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10、报考内容

报考须知

(1)条件: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一般为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往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其基本条件为:

A.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B.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C.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D.身体健康。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2)填写说明

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填表说明》等,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须按照下方的栏目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报名人员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否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填写出生年月。如1986年6月出生,填写“1986年6月”。

“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

“出生地”栏,填写学生本人出生所在地。

“生源地”栏,填写升学时户籍所在地。

“出生地”和“生源地”按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丰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群众。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月”和“入党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方式一律采用XX年XX月的方式,如“1984年5月”。

“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毕业生类型”栏,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2017、2018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非上述两种情况毕业生不得报名。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

“学历”栏,填写接受相应全日制教育的最高学历,规范名称为“大专”、“大学”、“研究生”。

“学位”栏,填写获何学科学位,如“法学学士”、“理学硕士”、“文学博士”,若未获得学位,填写“无学位”。

“毕业院校”栏,填写毕业的院校。

“系及专业”栏,填写所在系及专业。

“专业类型”栏,填写专业类型,分别为:农业类、临床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具体可见《专业参考目录》(报名网站首页可下载)。

“学生干部类型”栏,填写所担任的学生干部类型,分别为:校级学生干部、系级学生干部、班干部。其中校级学生干部指担任校学生会、社团联会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系级学生干部指担任院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社团联会会长、副会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会部门负责人等;班干部指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若未担任过学生干部,填写“无”。

“现家庭住址”栏,填写要详细、准确。

“邮编”栏,填写“现家庭住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栏,填写报名人便于联系到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等(有多种联系方式的一并填写)。

“电子邮箱”栏,填写本人经常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

“身份证号”栏,按公安机关制发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

“笔试地点”栏,填写参加笔试的地点,分别为:南京市、徐州市、扬州市、淮安市。

“报考地区”栏,填写所要报考的地区名,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每人限报一个地区,请仔细考虑,慎重填写。

“报考类别”栏,填写所要报考的类别名,分别为: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每人限报一个类别,请仔细考虑,慎重填写。其中,选择报考支教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是否服从省内调剂”栏,填“是”或“否”。

“服从省内调剂地区”栏,填写除报考地区外,服从调剂的其他地区名称,不得超过两个。

“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填写学习和在校社会工作简历。学习简历,从初中毕业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社会工作简历主要填写大学期间在高校社团、院系、班级所担任的职务情况,职务要填写规范的全称。

“奖惩情况”栏,填写获院(系)、县(市、区)以上奖励,并注明奖励时间。

“所获最高奖励类别”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报名人员本人的父母和配偶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妻子、丈夫。

(3)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满分为50分,基本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作答要求

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4)考试时间(参考2019年报考时间)

内蒙古

公告时间:5月29日

报名时间:6月3日-9日

考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

护理学院就业指导

上一条:护理学院“大学生村官”政策解读
下一条:护 理 学 院 “社区民生志愿者”政策解读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