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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5-12-17 00:00  点击:[]

为了更好地履行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加强学生会人员管理,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学生干部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长例会
各部长例会原则上于每周二晚上召开一次,参加者为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会议内容如下:
1、传达学校和团委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2、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各部工作汇报。
3、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二)全体成员例会
1、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周五或周日晚上七点左右),若有重要事情则通知召开临时会议或取消本周例会。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若有特殊情况不到者,必须向办公室请假,事后请假视为旷会。
3、所有正式会议开始时由办公室负责点名并登记在案,登记结果作为期末考核的资料。
4、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考核。
5、迟到累记5次、请假2次按旷会1次处理,旷会累计三次算作自动退会。
6、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办公室详细做好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
7、出勤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表。
8、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9、会议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须集中精神,认真参与,积极讨论。会后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10、主动退会的需要向办公室以及主席交一份退会申请。
11、本《例会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所有。

(供稿单位: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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