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是在学校领导下,维护学校利益,行使学校后勤管理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学校对全校后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后勤保障处现设科级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通勤科、监管科、水电暖服务中心、校医院、基建维修科。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学校后勤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全校后勤服务需求规划和学校年度后勤预算计划与工作计划,确定后勤服务项目。
2.制定后勤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学校与服务单位(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监督、检查、考核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3.负责学校预算内各项后勤经费的核算和监督,按后勤服务基本任务及项目上报经费指标。
4.负责校园环境、文化景观、生活服务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交通、消防、卫生、环卫、绿化、环保、人防等各类证照和验收手续工作。
6.负责全校公共卫生监督、流行病防控、艾滋病宣传、食品安全等工作。
7.负责全校教学、学生实习及公务用车;负责监督大客车及公务用车的正常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车库使用管理卫生保洁。
8.负责学校的水、电、暖、燃气、房租等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学校节能项目的组织、论证、申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节能监督平台的作用,挖掘潜力创建绿色校园。
9.负责学校餐饮社会化服务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服务质量考核等工作。
10.代表学校对外协调后勤与上级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的关系;对内协调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后勤服务工作。
11.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2.负责制定全校爱国卫生运动方案及组织协调学校爱国卫生运动相关活动。
13.负责全校实验室废弃物清运及处置工作。
14.负责商业街日常监管及房租催缴。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