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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工作职责
2024-10-12   审核人:

校医院负责全校师生校内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诊疗、转诊、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新生体检、校内健康驿站运行等工作。校医院各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院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具体组织实施师生员工的预防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学生的体检制度,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控预案,掌握预防传染病传播与流行的日常管理措施,同时与各系部建立传染病的监控网,一旦出现传染病,要做到及时发现,做好隔离治疗及转诊工作,控制传染源,防止蔓延和扩散。

4.组织卫生知识讲座、咨询等宣传活动,向学生宣讲防病治病知识及心理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5.根据校医院医疗统计信息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并有针对性采取保健措施。

6.负责有关学生的入学、休学、复学的健康复查审核工作。

7.根据各类人员的特点,做出公共卫生的经费计划,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工作。

二、校医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和用好药品进出有台账,防过期药品存在。

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卫生保健所等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检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3.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4.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服务咨询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6.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及学校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分类存档。

7.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好每天晨检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9.做好师生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10.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三、库管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管校医院的所有医疗器械和医疗物资。

2.负责校医院医疗物资和医疗器械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3.严格出入库手续,对办理出入库手续的物资、器械均进行检质、检量,确保使用安全。

4.办理出入库手续要有有关人员签字,并开具票据,并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保证医疗物资、器械充足。

5.经常清点库存,翻动库存物品,防止损坏、过期。

6.月底及时汇总出入库平衡表及出库明细并报院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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