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一行到我校司法鉴定所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开展调研。调研组由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锦春、委员李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狄卫华、二级调研员李庆,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侯大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工作人员薛中欣组成。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巴晓雯、法工委副主任刘永红,包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利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王永升,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石继海陪同调研,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和法医学专业全体教师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我校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鉴定实验室,并对仪器设备进行观摩,详细了解了鉴定所的鉴定流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同时,调研组听取了我校司法鉴定所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机构建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与我校教师进行深入交流。调研组对我校司法鉴定所的规范化建设及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示充分肯定,鼓励鉴定所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专业能力,强化服务质量,关注社会责任,为自治区司法鉴定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高校力量。


此次调研不仅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更是为我校司法鉴定所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鉴定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鉴定人专业技术能力,提升鉴定质量和效率,优化鉴定服务流程,推动我校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为自治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