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施行每周巡查制度

为落实2011年12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后勤处决定从12月12日起,施行处长、副处长、科长巡查制度。由处长副处长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每周巡查一次。巡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内部的水、电、暖气、门、窗等内部设施,学校公共部分的绿化、生活环境卫生等,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后勤处)

(供稿单位: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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