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高校教育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培训会

12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区高校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培训会,我校及全区16所本科高校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陈俊杰处长主持。

教育厅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区高校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高等学校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将会增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促进学校不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本次培训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院校评估处处长刘振天研究员作了专题讲座。从质量报告的定位、要求、质量观、质量标准及保障四个方面做了阐述。自治区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撰写办公室主任牟占军教授作了自治区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撰写说明。教育厅高教处陈俊杰处长作了培训总结,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质量报告撰写工作,高质量完成任务,不但经得起社会的质疑,还要通过撰写质量报告从多角度总结教学工作,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使高等教育的质量报告成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的范围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三个层次。我校将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启动2011、2012年度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报送。(教务处)

(供稿单位: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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