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苏燕、孙刚、吴刚三位研究生导师近日被自治区教育厅评选为2013年自治区优秀研究生导师,并给予每人一万元的奖励,以表彰为研究生教育作出的杰出贡献。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内教研函﹝2013﹞ 12 号)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研究生学院下发了《关于参加评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组织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各学院和附属医院推荐上报的评选材料,严格按照教育厅的评选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在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了公示,我校将苏燕、孙刚、吴刚三位研究生导师的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经自治区教育厅的评审,最终评选我校苏燕、孙刚、吴刚三位研究生导师为2013年自治区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