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组织开展第七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2015年4月是包头市第七个民族政策宣传月,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推动包头医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近日,由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牵头,协调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图书馆、后勤处等部门,以“守望相助适应新常态,团结奋斗谋求新发展”为主题,发挥学校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我校将民族政策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融合起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加入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各类校园媒介,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我校在校园网上开辟民族政策宣传图片专栏,制作了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政策宣传展板,在教学主楼、学术报告厅大屏幕播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方面的标语、图片、视频资料等,在校园大门和学生食堂等师生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等,在校报设立“法在身边”专栏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关内容,广播站采取蒙汉双语广播定时播报,同时每周一次的蒙语专栏中专题宣传民族政策,计算机楼电子屏宣传民族政策口号、标语,营造了校园浓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气氛。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全市第七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答题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认真答题。创新宣传载体,应用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民政策宣传月专题宣传,引起很高的师生关注度。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坚持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且符合规范要求。学校在校名、文件、印鉴、报刊名、会标、门牌等都注重正确使用蒙古语言。学校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针对回族师生的饮食特点,专门为回族师生开设了300多平方米独立的清真餐厅,较好地满足了回族师生的就餐需求和风俗习惯。在包头市民委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建成了包头地区高校首家少数民族文献阅览室和包头市大学生少数民族艺术团,学校每年举办少数民族艺术节,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4月24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陈枫、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滕义君、市民委宗教科副科长王海龙一行以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对我校“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对我校“活动月”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学校继续努力,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供稿单位: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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