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一二附属医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基字〔2023〕31号)及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包科发[2023]7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4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1)有关项目定位、研究方向、申请人资质条件、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等要求。

2、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基金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申请人须遵守科研信用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3、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二级学院要对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切实将高质量的申报书推荐至学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项目完成系统在线填报。

2、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推荐项目):

①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院系)。

《包头市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包头市申报2024内自然汇总表)。

③包头医学院2024年度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部门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

3、市科技局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同意推荐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文向自治区推荐上报。

4、申报时间安排

12月8日,各二级学院报送《包头市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包头市申报2024内自然汇总表。申报项目依据此表,不得增减。

12月9日,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情况分配名额。

12月10-12日,各二级学院完成评审,上报推荐名单公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及推荐项目的《包头市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

12月13-17日,推荐上的项目完成系统填写提交工作,各二级学院及申报人完成形式审查工作,报送纸质申报书、形式审查表。

12月18-22日,学校完成形式审查及项目的推荐、汇总盖章等工作。

12月25日,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7167739

报送地址:立德楼405室

 

附件1: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包头市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3:包头市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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