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医学院2023—2026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校本部岗位聘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包头医学院2023—2026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执行。
二、聘用范围
申请学校自主聘用岗位的学校本部(包括卫生健康学院)在编在岗及校本部编制在一、二附院工作教职工。
三、聘用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在设置岗位数额内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教职工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聘用条件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将《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审核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聘任结果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聘用过程及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送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公示。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四、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说明
(一)岗位晋升
教职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且依据方案岗位设置归口单位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满足新岗位聘用条件,可提出岗位晋升申请。
(二)业绩成果时间界定
本次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时间界定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资历资格时间界定
《包头医学院2023—2026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中关于取得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时间。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2. 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各单位聘岗工作,并完成审核确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公示工作。
3.2023年12月25日将本单位岗位聘用报告、《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报送人事处。
六、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聘用条件及《包头医学院各单位、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2023)中的岗位数进行岗位聘用工作。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各单位可降低其聘用岗位等级。
(二)已申请过渡岗人员,不占本单位岗位数,其考核条件为上一聘期内完成本单位安排的教学、管理等基本工作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各单位在择优聘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八级及以下同层级内岗位可以统筹使用。
(四)一线教师及实验人员聘用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兼职授课教师聘用由讲授主要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考核。非一线实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工勤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编制为校本部在第一和第二附属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分别由第一和第二附属医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系列人员聘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考核。
(五)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六)未尽事宜按照《包头医学院2023—2026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石玮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 1.《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
2.《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3.代表性成果统计表
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