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评选推荐条件,自下而上推荐与严格审查筛选,经包头医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民主推选,同意推荐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刘迎春家庭作为我校参加自治区最美家庭评选候选户,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李强(工会)(0472)7167725 13848298255
包头医学院工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