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评选推荐条件,自下而上推荐与严格审查筛选包头医学院执委会会议无记名投票同意推荐包头医学院药学院张春红作为我校参加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评选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张春红,女,满族,1975年6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生药学教研室主任,教授职称。

简要事迹:张春红,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目前担任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药学院生药教研室主任,国家级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负责人,“内蒙古中药(蒙药)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道地药材蒙古黄芪种植与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药资源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内蒙古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普示范基地和“内蒙古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基地负责人。曾先后荣获2023年第三届全国高等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荣获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内蒙古区选拔赛中荣获个人(团队)特等奖、荣获2022年包头市总工会“五一女职工标兵岗”荣誉称号荣获2022年包头市张春红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荣获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创新先锋岗”荣誉称号。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为202437日至2024313日(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李强(工会)(0472)7167725  13848298255

 

包头医学院工会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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