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教语信〔2023〕2号),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每单位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请在认真研究领航计划管理办法和申报文件的基础上,据实确认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和能否申报。申报条件参考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166/202402/content_6931866.html

全套申报材料(含辅助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包头医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310办公室),联系人:刘玮,联系电话:7167720。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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