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99号)《关于公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87号)《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按照教育厅要求,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实施,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40%。

2.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具体要求如下:

优秀:项目按期完成全部的内容;成果显著,有特色或创新,已经在实际中应用取得良好效果,学生受益情况好。专家评价“优秀”超过半数。

合格:项目任务基本完成,已形成完整的成果,在实际中取得一定效果,学生受益情况有待考证。专家评价“合格及以上”超过半数。

不合格:未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没有形成成果,未在实际中应用。专家评价“不合格”超过半数。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学相关建设项目。

三、材料提交

1.《结题结果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

2.《结题报告书》(附件3)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

3.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份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电子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等文件,基于网络的研究成果需提供网址)。

4.不超过5分钟带录音的结题答辩PPT。

5.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5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处玉凤OA。

人:玉凤

联系电话:0472-7167733

 

附件:

1.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

   3.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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