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医疗高地建设,全面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征集2024年度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项目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为确保项目质量,凡已承担2023年度包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者,不得再申报2024年卫生健康科技项目。
3.申请者与参与者非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者应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和科研诚信的有关要求告知参与者。
二、项目申报方向
(一)重大非传染性疾病及多发病防治
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泌尿、风湿免疫、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恶性肿瘤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规范化和个体化治疗、危险因素综合干预以及防治新策略研究;无创和微创医学研究;急危重症临床救治研究;护理服务模式与质量改善研究。
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防治
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流行病学研究;重大传染性疾病快速检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等研发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研究。
(三)中蒙医药临床应用
加强中蒙医药基础理论及临床应用研究,加强对一些疑难病症治疗有明显优势的蒙医研究。
(四)人口与老龄化领域
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防治研究;儿童早期发展与环境有关因素关系研究;老年病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方面的研究。
(五)生物安全基础研究与前沿医学研究
针对鼠疫、布病、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开展病原学、流行特征和人畜间传播规律研究,揭示遗传演化和分子流行病学特征。针对精准医学、再生医学、人工智能、3D打印等前沿医学的研究。
三、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一)2024年度包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项目上级管理部门分配给我校5项申报名额,为保证推荐项目质量,本次申报各单位、各部门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每个推荐单位各类型项目限报1项。申报项目的检索查新工作由各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在有检索资质的部门进行检索。
(二)申报项目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2022年及以后的立项,超过研究期限2年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申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资金配套,将暂停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待落实到位后再按相关程序予以恢复。
(四)项目类型分为揭榜挂帅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其中揭榜挂帅项目侧重于器官移植、微生态、干细胞等领域。
(五)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1〕7号)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项目的申报条件、研究方向和要求进行审查,并严把项目质量关,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六)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需打印《2024年度包头市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包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查新检索报告,一式一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签章后于2024年5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5室,电子版发送至王世雄OA。
联系人:王世雄
电 话:7167739
科研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