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医院发〔2024〕89号)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各相关单位按工作程序要求,已完成本单位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通过。现将拟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见附表)。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9日-7月15日
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部门:人事处(行政办公楼41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
(0472)7167727 联系人:王岩
(0472)7167714 联系人:欧阳星月
受理邮箱:1142811601@qq.com
人事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