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4] 1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熟悉相关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4〕122号)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基本业绩、其他业绩、代表作、继续教育、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坚决避免将不符合条件人员上报。各推荐单位在审核过程中,要及时与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进行咨询,确保审核工作准确统一。
2.各单位推荐评审时,要从申报人师德师风、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价。对教师业绩条件包括“基本业绩条件”和“其他业绩条件”评价时按照申报业绩应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相近、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并在部门网站进行三个阶段的公示,且须将公示事宜告知本部门所有教职工,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而后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将审定结果报校职称办。
3.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在推荐工作中,对师德师风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4.本次评审工作对辅导员、专任思政课教师单独核定申报指标数。
5.按照学校《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4〕122号)文件中评审指标的核定办法,同时结合各推荐单位预申报情况,学校已将各推荐单位的高级职称推荐申报指标数发至部门负责人OA中。
6.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4〕122号)要求,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且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进行公平、公正的组织评审。各推荐单位在召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时,需向评委专家提供《申报花名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申报人员科研、教学业绩原件材料和继续教育审验卡及相关培训积分证明等材料,40周岁以下晋升职称人员还需提供承担辅导员、班主任的情况证明。
7.所有科研项目必须由科研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书。
8.各推荐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完成评审相关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如影响职称评审进度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时间安排
1.8月5日-8月8日,各推荐单位完成通知传达工作、职称评审文件的学习工作。
(1)及时将本通知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
(2)申报人员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个人诚信承诺书》等填报工作,并整理相关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各项培训积分、各项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
(3)申报人员必须是已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填报完成基础信息,并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方可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2.8月9日—10日组织本部门申报人员缴纳“职称评审费”,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费”采取线上缴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正高级评审费用每人320元;副高级评审费用每人280元;中级评审费用每人150元;初级评审费用每人100元。
自由缴费网页端缴费(选中链接右键复制)
https://upms.nmgggfw.cn/page-ykd-web/indexfree.jsp?busi_code=11010003&unit_code=15040295&pay_revenue_code=ZYJF0160017
自由缴费手机端缴费(右键图片点击另存为)
具体操作流程请查询职称评审费手机缴费操作流程附件,如遇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计划财务处闫海风老师。(注:职称评审费缴费后不能退还)
3.8月12日各推荐单位将基层推荐委员会名单、职称评审相关情况报告、《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人事处。
4.8月14日前各推荐单位完成《申报人员花名册》中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所有表格等材料在本部门网上的公示工作,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5.8月19日前各基层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历及各项业绩初审,并将审核结果进行本部门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6.8月26日前各基层推荐委员会完成本推荐单位的评审推荐结果公示工作。
组织召开本推荐单位的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学校公布的评审办法和分配的推荐名额数,推荐本单位的参评人员,将推荐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7.8月27日各推荐单位将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代表作交至人事处,代表作要求参评人所在部门统一提交,需提交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部门+姓名,代表作:代表作1+论文全称),每人可提交不超过2项,提交后不再更改。
8.8月30日各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①本单位《2024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
②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
③本单位所有推荐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一份);
④本单位所有推荐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
⑤本单位所有推荐人员职称评审费缴费清单;
⑥本单位所有推荐人员参加培训积分证明;
⑦评审相关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⑧评审条件审核表;
三、推荐单位公示要求
各基层推荐委员会须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三次公示工作,即业绩材料、所有表格等公示(申报人员花名册、申报人员送审表);初审结果公示(申报人员花名册);本部门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均需5个工作日。公示工作要告知本部门所有教职工,并注意不能泄露申报人员个人信息。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向人事处申报的材料,如《2024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报告》《申报人员花名册》《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等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
以上材料中,《申报人员花名册》《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还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的获奖情况只填写评审办法中相关的各级各类奖项,切勿将各类无关荣誉填入表中。
3.教务处、科研处审核请及时与两个部门沟通,科研处需要填写的表格见附件,并密切留意“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群”的动态消息。
五、监督管理
1.各推荐单位要对本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纪律,做到“权力下放、责任下放”,“谁主管、谁负责”。
2.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评审过程的管理。学校将组织纪检和人事部门,对各推荐单位召开评审会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公示并及时报送评审相关材料。
人事处联系人:石玮 张佳艺
联系电话:0472-7167727 13204728359 15947629759
科研处联系人:巴德仁贵
联系电话:0472-7167739
教务处联系人:玉凤
联系电话:0472-7167733 13015150128
计财处联系人:闫海风
联系电话:18614834395
附件:1.《申报人员花名册》
2.《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
3. 自由缴费操作流程
4. 评审材料专用袋封皮
5.《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样
6.申报人职称评审条件复核表
人事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