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单位、各部门:

为服务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有组织科研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内教科规划办20242号有关规定,开展推荐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此次专家推荐类别分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特殊教育三种类别。

具有相关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8年及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

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科研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同等专业水平证书),并担任过省级以上项目(课题)主持人,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推荐人选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每所本科院校可推荐专家10名。

请于92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领域工作8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并担任过省级以上项目(课题)主持人,且已通过验收结题证明。报送行政楼411室。《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至石玮0A

 

联系人石玮,联系电话0472-7167727

附件1《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审批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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