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一、办理时间要求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时办理可能会影响到您的纳税信用。
二、办理方式
1、手机下载APP“个人所得税”;
2、实名注册登录后选择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具体方式参照附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操作手册》。
三、咨询方式
行政办公楼一楼 101室, 0472-7167876。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