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170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相关要求,我校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全校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在编人员。
(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自治区“草原英才”的潜力。
(三)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依据人社厅(内人社办发〔2020〕170号)文件精神,注重推荐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申报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以适当放宽)。
(二)业绩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2)领衔自治区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3)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自治区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3)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青年创业人才
(1)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3)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工作注重向从事新兴学科研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优异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倾斜。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结合的形式,申报个人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

(二)各单位推荐1名人选;
(三)报学校人事处汇总。
四、支持措施
2020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0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其中,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45名,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经专家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重点推荐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45名,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青年创业人才1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选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二)《2020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1);
(三)申报人员需从系统中生成《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分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逐级报送。
上述申报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常昕玮OA。相关佐证材料(应含本人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技术创新等复印件)需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
六、报送地址及时间
请于2020年9月15日17:00之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1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昕玮
联系电话:0472-7160151
附件:1.2020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