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包头医学院博士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实施办法》(包医院发[2020]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已具备申报正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未取得资格的博士人员业绩成果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工作与2020年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包头医学院博士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实施办法》文件内容提供相关考核认定材料,具体包括:本人近五年授课任务、近三年科研和教学业绩成果、本人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科研情况汇总表》《申报花名册》,在2020年11月2日前提交至人事处412办公室。同时,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提交对拟参加考核认定的博士人员的推荐意见。
人事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