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在《包头医学院校内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各部门于2019年已经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2019年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部门2020年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于2020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王岩的oa。纸质版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人事处411室。
人事处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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