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部门: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具体评审条件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部门总结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学研究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积极组织申报。

  一、上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保证推荐质量,按时递交如下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

3. 参评成果原件1份。

  二、材料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推荐参评成果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李焕婷oa702128928@qq.com。

咨询电话:7167733(教务科)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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