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20年度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发基字[201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内科发基字[2018]1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近日组织校内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2020年度年报填报工作,现将各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113-11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7167739

 

科研处

2020年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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