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发基字[201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内科发基字[2018]1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近日组织校内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2020年度年报填报工作,现将各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1月13日-1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7167739
科研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