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年批准立项的登峰、扬帆计划项目。2017年批准立项的青苗基金项目、人文扬帆基金项目。2018年批准立项的秦文斌基金项目以及2020年以前延期到期和未结题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提交《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按时结题者将予撤项。
(二)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核。项目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同意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在研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与项目任务书相关的内容,确需变更的事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批准后实施。
(四)集中结题和清理后,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同时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各类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结题项目:
1.《结题报告》原件1份及电子版;
2.《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须标“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院系汇总报送《项目结题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二)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
(三)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1份及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由各院系部统一收齐,于2020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金东
联系电话:7167739
报送地址:行政楼405(科技处)
附件:1.结题报告书
2.项目延期申请表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结题一览表
5.结题名单
科技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