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关于上报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候选单位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推荐。
二、推荐标准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条件: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常抓不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有工作专项部署、有明确活动项目、有浓厚文化氛围,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单位。要突出“点”突出“班、团、组、队”等。(处级以下、不包括处级)。
2.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工作,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脚踏实地、乐于奉献,取得了显著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1名岗位学雷锋标兵,学校将从中择优向包头市推报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1名岗位学雷锋标兵。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2.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以往获得过自治区级“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志愿服务类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4.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6日16:00前,将《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乌珍吉OA ,纸质《推荐表》 (一式二份)送至行政楼310,逾期不候。
联系人:乌珍吉
联系电话:7167720
附件: 1.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 《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包头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