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

专项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和配置资源的重要依据。按照《包头医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推进“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定“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框架

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结合自身编制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成绩和不足,分析形势,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对规划编制涉及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兄弟高校的经验,科学研判发展指标任务填写《“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建议表》(附件1)。按照《“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框架参考提纲》(附件2),拟定“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框架,明确本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及分年度完成措施直属附院参照附件1,明确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及分年度完成措施

二、起草“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初稿工作

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要在深入总结“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学校的顶层设计及发展思路,起草“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初稿。

、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以及部门与学院的统筹协调,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建设目标、指标与任务的确定方面,明确各单位、部门的责任,以确保规划目标与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强科学论证,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吸取“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系列座谈会的意见,征求校内外专家建议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3.“十四五”专项规划是学校编制“十四五”规划设置重大工程、计划的重要参考,请专项规划负责部门于1230“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建议表》(附件1)及《“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框架》(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发展规划处,纸质版材料需经专项规划牵头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2021年331日前完成“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初稿)》,经专项规划牵头校领导审阅签字报送至发展规划

联系人:史伟 联系电话:7167729

电子邮箱:419371053@qq.com

附件:1.“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建议表

2.“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框架参考提纲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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